白蚁防治最新签约客户:
    联系我们
    • 广深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  

      电  话:0755-28212321

      居家白蚁灭治电话:0755-28992843

      建筑工程白蚁预防电话:0755-28287456

      E-mail:szgsu1@163.com     

      地  址:南山区高新中一道科兴科学园A3栋5楼

      南山分部:后海大道1041号港湾创业大厦3楼CD室

      龙岗分部:南湾街道金桔苑1栋1-207

      龙岗分部: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1303室

      福田分部:梅华路159号振兴大厦B区9A

      福田分部:天安数码城天发大厦CD座2D

      罗湖分部:连塘路鹏基连塘工业区105栋3楼

      罗湖分部:宝安南路洪涛大厦908-909室

      龙华分部:建辉路展润大厦1003室

      宝安分部:西乡街道锦驰工业楼C栋2楼

      坪山分部: 东纵路147号旭丰楼A栋5楼

      服务投诉电话专线0755-28212321转103


    新闻详细
    • 广东省除“四害”管理规定
      新闻分类:政策法规   作者:admin    发布于:2017-10-09   文字:【】【】【

          第一条 为消除老鼠、蚊子、苍蝇、蟑螂的危害(以下简称除“四害”),防止疾病传播,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制定。

       

          第二条 本省境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近期和远期除“四害”规划,实行目标管理和部门分工负责制,使除“四害”工作逐步达到国家规定控制标准。


          第四条 除“四害”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防范和杀灭“四害”的义务,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有权制止和举报。


          第五条 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爱卫会)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四害”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爱卫会办公室负责本规定的实施。


          第六条 在各级爱卫会的统一组织下,各级卫生防疫、卫生检疫部门负责除“四害”防治技术指导和“四害”密度监测工作。


          第七条 人民政府各部门应加强对本系统所属单位除“四害”工作的管理。卫生、宣传、文化、教育、新闻等部门,应做好除“四害”的宣传教育工作。

        

          第八条 除“四害”应采取改造环境,控制“四害”孳生地及毒杀等综合防治措施。城乡规划、建设和旧城区改造,必须同时规划建设防治“四害”的卫生基础设施。

        

          第九条 单位和个人除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外,并应做好以下防治工作。

      分享到:
      点击次数:82443  更新时间:2017-10-09  【打印此页】  【关闭

    友情链接:

    服务覆盖深圳市罗湖福田南山宝安龙岗盐田龙华坪山专业白蚁防治杀虫公司
    Copyright ©2009-2023广深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深圳市白蚁防治中心 版权所有
    粤ICP备17115200号-1

    服务投诉专线:0755-28212321转103线、QQ微信:191001(黄生)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9号科兴生物谷大厦

    电脑版 | 手机版

    ޱĵ